商院校友函〔2026〕1号
各学院(部):
为深入挖掘校友典型,讲好校友奋斗故事,以榜样力量弘扬学校精神,凝聚校友力量,营造浓厚育人氛围,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征集优秀校友事迹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各行业、各领域表现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的校友,主要包括:
1.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重要荣誉的校友;
2.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甘于奉献的校友典型;
3.在创新创业、科研攻关、文化传承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校友;
4.关心支持学校发展,在捐资助学、校企合作等方面贡献突出的校友。
二、征集内容
1.基本信息:校友姓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事迹材料:围绕校友的成长历程、专业成就、社会贡献、感人事迹等撰写,力求真实生动、具有感染力;
3.图片及佐证材料:近期工作或生活照片3-5张(高清),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4.校友寄语:校友对学校、学院或在校学生的寄语、建议或祝福。
三、工作要求
开展优秀校友先进事迹征集是校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部)要在遍访校友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深入挖掘、积极推荐。同时,报送的事迹材料要严格把关,保证材料客观真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本年度的优秀校友先进事迹征集工作按照“分批报送、随审随用”方式开展。即日起,请各学院(部)按照《优秀校友事迹材料报送表(样表)》(见附件)要求格式填写有关内容,并经学院审核,按照“学院+校友姓名+毕业届别”命名文档格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lu-tel@foxmail.com),学校审核后将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发布。各学院也可依托本学院官网、官微等平台予以发布,藉此营造浓厚的校友工作氛围。
联系人:田二龙,18636360363
专此通知
附件:《优秀校友事迹材料报送表(样表)》
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