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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优秀校友信息征集等工作的通知
2025-04-22 15:58  

商院校友函〔2025〕2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凝聚广大校友、助力学校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优秀校友信息征集及其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优秀校友信息

(一)征集范围

根据《商洛学院校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学校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包括商洛地区“五七”师范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商洛专修科、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商洛农业学校)接受过学历教育的学生、接受过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学员,工作过的教职工;学校授予名誉教授、聘请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社会人士;学校授予校友资格的其他个人均可认定为我校校友。

(二)征集对象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担任县(团)处、科级及以上职务者。

2.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

3.知名专家,各行业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在读)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或知名外资、民营企业等任职的经营管理与技术人才,或在外创办企业的优秀人才;自主创新创业取得杰出成就者。

5.曾被省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作过专题介绍报道者。

6.关心支持母校建设发展,为学校建设发展、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者。

7.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二、报送“校友分会会长、秘书长”人员名单

请各学院(部)(含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择优遴选、推荐本学院(部)校友分会会长、秘书长人选。分会会长原则上由处级领导担任,秘书长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

三、报送要求

1.开展优秀校友信息征集是校友工作的一项系统性、常态化工作,旨在通过持续关注校友动态、积极支持校友发展,实现校友工作更加充分、更可持续、更有力度。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围绕历届校友联络员、就业工作群组及其他有效方式进行统计,确保征集的校友信息全面、充分、可靠、有效。

2.请各学院(部)按照《商洛学院优秀校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要求填写信息并经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后,于5月16日12:00前报送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吴芳老师(电子版同步报送)。

3.请各学院(部)在充分酝酿、民主推荐、学院(部)决策的基础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项研究,于4月28日12:00前将推荐名单以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函的形式报送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吴芳老师。

联系人:吴芳,13991474119(64119)

专此通知

附件:商洛学院优秀校友信息登记表

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2025年4月22日

附件【附件:商洛学院优秀校友信息登记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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